金曲歌王吳青峰自己寫的歌自己唱遭前老闆告淚訴引力挺

文:陳德貴|圖:翻攝自吳青峰Facebook

著金曲創作歌王的吳青峰遭前老闆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法,因未經授權即演唱《歌頌者》等歌曲一事,台北地方法院在一審時結果揭曉,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公司均無罪。青峰表示,自己與林暐哲合作十多年,無條件信任對方,始終以新人和林續約,2014年起一年復一年續約4年,他努力創作累積500件作品,沒日沒夜地懷抱熱情,「作品都是歷經傷痛寫出來的」,林卻以提假處分、刑、民事訴訟奪他的創作。林更提議要希望青峰在5年內不能參與蘇打綠,這點也誇張得讓青峰表示無法接受。青峰表示「林暐哲已不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了」,更盼望以後不要再有創作人遭受如此待遇;引藝文界、粉絲與眾親友力挺。

吳媽媽心疼兒子,當眾落淚,更說:「我兒子辛苦創作,如果就這樣被搶走,大家就不用努力工作,希望法院還我們清白。」,更呼籲要珍惜創作者,稱所有的歌都是青峰自己絞盡腦汁寫出的作品,「東西怎能用搶的?不然大家都去搶不就好了?」更為兒子的誇張遭遇感到不齒,嗆林「你太可惡了!」

吳青峰「4000字還原」深夜痛訴,並表示自己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連結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吳青峰在法庭上說:「我的作品,是我沒日沒夜,用熱情還有經歷傷痛,一個人寫出來的,他提告,為的就是奪取我的創作,這動機跟手段,是我永遠都無法理解的,他再也不是我認識的那個人,不希望再有創作者跟我一樣遇到這遭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