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李順瑭|圖: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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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國務院新聞辦12月29日發布《中國的出口管制》白皮書,對兩用物項(軍民兩用的敏感物項和易制毒化學品)、軍品、核以及其他與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相關的貨物、技術、服務等物項出口,採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這是國際上通行的做法。
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推進出口管製法治化建設,抓緊完善《出口管製法》配套法規,加快制定統一的出口管制清單,積極開展,出口管制多雙邊交流合作。
中國首次發布出口管制的白皮書,全文9,000多字,分為前言、正文和結束語。正文包括4部分,分別出口管制的基本立場、不斷完善出口管製法律制度和管理體制、持續推進出口管制體系現代化、積極開展出口管制國際交流與合作。
白皮書指出,中國主張,出口管制應當遵守公正、合理、非歧視原則,不應當損害其他國家和平利用出口管制物項的正當權益,不應當對和平利用科技進步成果促進發展、正常國際科技交流與經貿合作、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順暢運轉設置障礙。
白皮書提到,堅決反對濫用出口管制措施。任何國家和地區都不應濫用出口管制措施,無理實施歧視性限制措施,在防擴散問題上推行雙重標準,甚至推動出口管制有關多邊機制趨向歧視性和排他性。
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去年表決通過出口管製法,並自同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法明確指出,對任何國家或地區濫用出口管制措施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中國可根據實際情況對等採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