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大數據引發事故之馬路三寶 民眾最討厭的三寶行為 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

(圖/翻攝自民視新聞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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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菁欣/新北報導

近幾年行車紀錄器及手機錄影裝置等資訊科技普及,民眾交通違規檢舉管道非常便利,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就103年至105 年間將近800 萬筆違規資料中,將民眾最討厭的三寶行為(不管燈、不管線、不管人)違規案件進行篩選分析後展現統計成果。裁決處表示,期盼藉此大數據的觀察為基礎,提出改善的建議。

無論在何種道路行駛,行進間之動態交通違規變化極快,導致用路人反應時間短,因此危害往往較高,也對駕駛人造成很大的壓力,於是難以容忍,使檢舉案件大增。

在民眾檢舉的動態違規案件裏,比例最大的就是對交通事故危害甚鉅的三寶行為;在「不管燈」的部分,民眾檢舉主要情況為:( 一) 不打方向燈。( 二) 闖紅燈。而在「不管線」的部分,民眾主要檢舉為「不依標線行駛」,此項統計由103 年的4,538 件、104 年的6,301 件,急增至105年的14,289 件,105 年成長率高達127%。「不管人」的部分,遭民眾檢舉情形主要為:( 一) 逆向行駛。( 二) 跨車道行駛。( 三)中間車道直接左右轉彎。

另外在超速行駛項目上,行為人之年齡平均分布於21 至60 歲間,顯見超速是不分年齡層的。在闖紅燈項目上,較常發生的時間是人車較少的下午3 至4 點間,應該是因人車稀少導致行車速度較快。

總結最令人痛恨的違規行為,第1 名是不打方向燈,其次闖紅燈,逆向行駛,跨車道行駛以及中間車道直接轉彎等;交通局呼籲民眾應隨時遵守交通規則,除可避免遭受檢舉,亦能避免造成交通危害甚至殃及生命,否則,就真的會成為他人口中的三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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