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止警察分局交通分隊警員諸葛毅,一向服勤就非常常認真執行,於9月1日下午近15時許,在交通分隊值班時,一位王姓民眾身上略帶有酒味,進入詢問護照遺失申報證明事宜,於警員諸葛毅詳細解說後離去,警員諸葛毅隨後注視值班台旁監視器畫面,突見剛剛那位王姓民眾有開車來,並正要把原先停在交通分隊停車場出入口之車輛開走,警員諸葛毅立即衝出攔停,並經施以酒測,酒測值為1.07MG/L超過法定標準值很多,依酒駕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王姓民眾被查獲後相當後悔,深覺喝酒糊塗了自己誤闖警察局,被抓也無話可說,以後不敢再酒後開車了。
汐止分局表示:酒後開車害人害己,酒醉駕車如觸犯公共危險罪者最高可罰金新台幣15萬元,本分局已將「酒醉(後)駕車」列為重點項目加強稽查取締,本分局呼籲請用路人喝酒後切勿開車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