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自民國97 年起,每年與寺廟合作推廣中臺灣元宵燈會,獲得寺廟熱情參與並贊助活動經費,使燈會圓滿順利。為感謝其熱心公益,市府每年提供300個造型提燈做為回饋,長久以來,雙方在燈會合作上很順利。民政局表示,透過結合在地信仰中心,可鼓勵更多信眾參與,除行銷臺中觀光發展,也讓民眾更認識在地宗教團體。
民政局表示,為邀請臺中市寺廟共襄盛舉中臺灣元宵燈會,以登記有案的宗教團體為主要邀請對象,採自由意願參加。觀光旅遊局也在會中說明元宵燈會相關設計概念及呈現樣式,將相關資訊確實傳達,以利宗教團體決定是否參加。
民政局強調,內政部103 年至104 年辦理寺廟換證作業,市府配合辦理臺中市寺廟換證,臺中市1,001 家寺廟,已完成換證達830家。尚未換證寺廟多為廟務組織未正常運作,民政局將持續協助輔導,只要資料齊全,隨時可以申請換證,與是否贊助元宵燈會無關。
至於許多未登記寺廟,民政局指出,大多為座落土地、建物未符合規定或無法取得所有權,除於每年具辦寺廟負責人講習,將寺廟相關登記或土地變更流程規定向寺廟人員解說外,今年更將講授對象擴展至未登記立案的宗教場所,使其了解相關法令及登記規定,鼓勵並協助其合法化。
民政局也感謝各宗教團體,多年來對於籌辦燈會的鼎力支持與熱情參與,宗教團體為民間重要力量之一,透過雙方互惠合作,讓燈會更有聲有色、熱鬧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