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邢雲/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昨(13)日拍板「性平法」修正草案,嚴禁「師生戀」,草案將送立院審議,最快8月上路。大陸方面對禁止「師生戀」僅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禁止教職員與未成年學生談戀愛,但現行法律無禁止大學生「師生戀」。
2014年,大陸教育部下發《關於健全高校(大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意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教師不得對學生實施性騷擾,或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係。」該《意見》被稱「紅七條」,但發布後引起很大爭議。
當時大陸網民說,「啥叫不正當關係?如果正常戀愛也算的話,那魯迅、劉海粟這些大師統統都要開除了…。」1927年大文豪魯迅與自己任教北京女子高等師範學校時的學生許廣平相戀結婚,許廣平為魯迅生下獨子周海嬰。
禁止大學師生戀原因在老師和學生之間權力不平等,如允許師生戀,有權打分數、推薦的老師,可能濫用權力,對沒權勢的學生進行性脅迫,「雙方同意」的兩性關係在權力不平等間很難存在。但從2014年教育部提出相關法規後,僅是「師德」角度探討,至今未上升為法條。
不過針對「未成年人」師生戀,大陸2年前已明令禁止。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大陸教育部依新法,簽發第50號教育部令,頒布《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明文禁止教職員工與未成年學生談戀愛等「紅線」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針對未成年人關於「學校保護」系統整合的法規,且針對社會關注熱點如學生欺凌、校園性侵害等建立完善的專門制度,如且明確禁止教職工與學生「發生戀愛關係」、發生「性關係」等「紅線」行為。
至於大學師生戀,大陸學界持正反意見都有。南京師大從事婦女研究的教授金一虹認為,這涉及公平問題,導師和學生情感關係可能造成公器私用,因此師生戀應禁止;北京林業大學主攻性學的方剛則表示,禁止師生戀侵犯人權。「有權力關係的人之間就不能有愛情嗎?」他說,人類普遍處於權力關係之間的,應禁止以權力為手段的要挾,而非師生戀。
大陸大學時有所聞性騷事件,但多以「刑事犯罪」處份,如2021年6月華中科大外國語學院教授張建偉被女學生舉報性騷擾,在網上曝光,學生向學校紀檢委投訴,華中科大調查後取消張建偉教師資格;自陸前往澳門大學任教的茅海建,被女學生指控強行擁抱,近日遭澳門法院判決觸犯「性騷擾罪」,判刑7月緩刑2年,原任學校上海華東師大官網已將其自官網上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