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淑娟/桃園報導
現代化開發和古蹟保存,是近來都市發展的重大課題,為求留下過去不同時代的軌跡,桃園市將研議制定《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針對老宅,以編列預算、獎勵機制、輔導規劃等方式,協助修復、營運及活化,賦予老宅古蹟新的生命與功能。
桃園市文化局長莊秀美指出,桃市府近三年投入的文化資產修復經費已達5 億6 千萬餘元,迄今共進行30 件調查研究案。只是由於文資的所有權人或其後代子孫,多半不希望老房子被指定為文資,是目前桃市府在文資保存上遭遇的困難之一。
對此,桃園市副市長王明德提出兩項看法。首先,請相關單位針對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內的文化資產,提出容積移轉優惠方案,增加當事人保存文化遺產的意願。再者,請都發局主導研擬「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自治條例」,並規劃於2018 年辦理桃園市老屋再生活化相關補助計畫,減輕文資所有權人的負擔。
目前桃園市成功保存且活化的文資包括新屋范姜祖堂、大溪李騰芳古宅及八德呂宅著存堂。新屋范姜祖堂經過多次修復後,目前已活化利用,去年地景藝術節舉行畫展, 今年四月設置樂活學堂,成立「新屋區樂齡學習中心」,讓文化資產以新面貌重新出發。
位於大溪月眉大溪李騰芳古宅,2015 年初起歷經三次修復,現交由大溪木藝生態博物館營運,今年四月正式開館,稱之為「古宅開門」。
八德呂宅著存堂則花費近三年的時間修復,市府更向文化部爭取第四期修復工程補助,未來將發展成為「八德故事館」。另外, 位於機場捷運A10 站對面的蘆竹陳家宗祠德馨堂與大溪林宅梅鶴山莊,也正進行修繕及研擬活化方案。
莊秀美指出,桃園市府將與私有建築所有權人持續溝通協商,持續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市府各機關間也會相互協力,希望讓文化資產保護獲得更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