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街串巷/嘗嘗宮保雞丁,便知手藝有無(莊嘉宏)

首先澄清,阿宏貪嘴但不是饕客,標題取自不知道哪部大陸劇裡,約莫出現的台詞。

是這樣的,親愛的學長今日專程北上來與律師開會,身為學法律的學弟自然義不容辭地陪同前往開會,幫忙做做筆記。不得不先感嘆兩句,勞方跟資方相比,在中小企業當中,勞方是絕對的弱勢。比如在運輸業,老闆看你不順眼,故意減少派工導致薪資減少(因為運輸業的薪資,往往是以單趟業主給貨運公司的運費,乘以貨運公司跟司機約定好的抽成成數去計算),司機往往選擇吃悶虧。大家會問:為啥不抗議?道理很簡單,當你下個月的開銷帳單一籮筐的塞在信箱裡時,有幾個人能真的把腰桿挺直跟老闆據理力爭?時間一久也就不了了之、勞工也就馴服了…

加上法律上有個叫「法律不保護讓自己權利睡著的人」的觀念,在前述的案例中,有點像是司機不反抗等於接受。時間久了,好不容易提起勇氣去爭執,或者好不容易熬到退休或離職,再回頭去爭執之前公司少給的,聖明的法官,這些國家寶藏,會倨傲的跟你說:嘿,你的權利睡著了,然後就判勞工敗訴…。據悉,目前實務判決上,曾出現只晚了半年去請求,法官就認為你睡著了的判決。

簡直匪夷所思,欠就是欠,哪有「吞忍」就等同「接受」的道理?或許是因為公務員的人事預算是一級預算,會編好編滿,台灣政府很少聽聞發不出薪水的。再加上公務員是每個月初就領到那一個月的薪水,跟一般勞工是苦哈哈地被老闆壓榨一個月之後,才可憐兮兮的盼望老闆如實發放薪資,有著本質上的不同。因此難以期待這些可能連打工經驗都沒有的法官,說出一兩句人話吧…。不食人間煙火,何以判斷人間對錯?

在抱著如此悲鳴的心情之下,胃口竟然大開,於是就近找了離律師樓不遠的餐館打打牙祭,給滿臉陰晴的學長鼓勵鼓勵。

「北平上園樓(山西餐廳)」這古怪的名字映入眼簾。北平,清代叫京師或京兆,民國初年改叫北平,1949年共匪竊占山河之後,又改回去叫北京。改來改去不重要,但可以從來人怎麼喚她,知道來人大概的年紀。筆者會知道這個,正是因為阿宏的爺爺(外公)是位道地的北平人,山河變色前被抓伕來台灣,因此沒沾染上「北京」那種用語。

進入餐廳坐定,我便想起那部不知名的大陸劇的橋段,一個光頭饕客到餐館裡單點宮保雞丁,退了兩次讓廚房重煮,硬是沒吃到滿意的味道,這才把餐廳的一把手,也就是店東的爹,給喚了出來,親自下廚做這道菜。戲劇唄,煮出來的成品,自然是大廚甘服、饕客滿意。

就這麼個橋段在我腦袋裡翻騰,於是自顧自地演起戲來,點了道宮保雞丁以及其他配菜,過過戲癮。但是我當然不敢退菜,這自不待言。

幾道菜都十分美味,唯一可惜的是湯包,皮較厚湯汁少,但也可能是北平菜的特色,阿宏不敢亂言。

阿宏跟學長一人各吃了兩碗飯都還不滿足,可知美味程度。


店家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4號

路觀圖:https://maps.app.goo.gl/5njW9ymdQ17WNvBu7

回頭率:去試試宮保雞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