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美娟/台中報導
因應長照2.0上路,台中市政府鬆綁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規定,將長照事業單位納入獎勵行業,滿足長照人力需求。凡持續就業滿6個月,最高可獲2萬2千元獎勵金,是全國首創地方結合中央長照政策推動的獎勵措施。
市府在104年起辦理穩定就業獎勵金計畫,經服務後就業的青年已逾1,800人;明年度也將編列900萬元青年穩定就業獎勵金預算,將青年人才留在台中。
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凡設籍台中市29歲以下青年,經市府設立的就業服務處推介就業後,若穩定就業滿3個月,就可獲得1萬元穩定就業獎勵金,滿6個月加碼再給1萬2千元,每人最高可獲得2萬2千元。
根據勞工局統計,獎勵計劃推動兩年多來,青年運用獎勵金,顯示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比例達六成,高於一般社會新鮮人就業僅有約五成多;且去年度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的比例高達76%,也較104年度成長14%。
此外,市府也針對去年已領取獎勵金的青年進行調查,95%以上青年對這項計畫感到滿意且認為有助於度過就業初期的磨合階段,也有92%以上的青年認同該計畫加強了求職動機。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長傅晶如表示,受過照顧服務員訓練取得結業證明,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高中(職)以上學校護理、照顧相關科系(組)畢業者,皆可上網到勞工局「大台中人力資源網」登錄求職。凡是經登載在人力資源網的長照服務單位錄用為照顧服務員,且就業地點是台中市,就可以在穩定就業期滿後,依規定提出獎勵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