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聞人吳金泉違反證交法 判決6年半須入監

股市聞人吳金泉違反證交法 判決6年半須入監
股市聞人吳金泉違反證交法 判決6年半須入監

記者黃李舜/台北報導

資服廠晉泰(6221)法人董事長代表人吳金泉炒作興泰(1235)違反證券交易法案,一審遭桃園地方法院重判12年,台灣高等法院改判為6年6個月,昨日最高法院上訴駁回,維持6年半徒刑定讞。由於吳金泉歷年來所涉證交法案件甚多,加上財力雄厚,在國寶總裁朱國榮潛逃後,是否會像大同大股東鄭文逸馬上被拘提入監,檢調正研擬因應。

吳金泉為股市聞人,2003年起接連入主興泰(1235)、福懋油(1225)、福壽(1219)、晉泰等上市櫃公司,2020年因涉嫌福懋油掏空案,與福懋油前董座吳美紅(吳金泉胞妹)、時任興泰財務主管秦慧如等三人,同遭台中地檢署起訴。

吳金泉103年擔任上市公司興泰實業的負責人,檢調追查發現103年3月前興泰股價都維持25元左右,3月至7月股價、交易量卻異常波動,短短4個月股價從25.85元翻倍到51.8元,交易量從日平均數10張暴增到2,000多張不等,當時還曾被證交所列入警示股。

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後蒐證,105年11月4日兵分南北兩路搜索興泰公司、吳金泉和協助炒股的作手住處,帶回相關卷證並約談26人到案,其中包括知名「作手」郇金鏞。檢調追查後發現該集團以人頭帳戶及金主帳戶以連續高價買入、相對委託、相對成交等方式來炒高股價、製造交易熱絡的假象。

股市聞人吳金泉炒作興泰實業違反證券交易法案,昨日最高法院上訴駁回,維持6年半徒刑定讞。照片來源/興泰實業官網

105年11月,桃園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非法操縱股價罪嫌起訴,桃園地院一審判決吳金泉有期徒刑12年,犯罪所得9800萬元發還被害人。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改判6年6個月,最高法院昨天駁回上訴定讞,吳金泉確定因炒作興泰股票須入獄服刑。由於朱國榮潛逃後,地檢署擔心再有大咖逃亡,因此去年7月鄭文逸判決確定後,馬上被拘提入監,此次吳金泉是否循同一模式,頗受關注。

去年5月大同子公司大世科(8099)董事改選六席董事、三席獨董,公司派掌握六席;吳金泉為首的市場派提出三名董事、三名獨董名單,各取得一席,從大世科股權結構來看,吳金泉派結合其入主的資服業者晉泰科技,掌握大世科近20%股權。

當時業界人士認為,吳金泉派雖不能實質掌握經營權,但從過去吳金泉入主興泰、福懋油、福壽及晉泰等上市櫃企業的策略,劍指大世科經營權意味濃厚,下屆董事改選雙方將再有一番角力;不過隨著吳金泉因為興泰案判決定讞,須入監服刑,恐難再影響大世科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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