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直擊東科大樓消防危安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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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張淯 社長)東科大樓一樓美食街逃生路線通道被阻事件,經本報實地勘查,綜合東科大樓管理委員會、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建照科及建築師公會成員說法,仍有以下三大疑點:

 

逃生路線被封,工務局核准?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原先表示,大樓所張貼的逃生路線圖與大樓竣工圖所劃設的逃生路線可能不同,建照科發照是以竣工圖為基準。

 

求證管委會,管委會表示,這次被封的通道,在原始設計中的確是一道牆面,後來因規劃為美食街,才在雙方同意下開設一個通道,以鐵捲門控制進出。三年前雙方訴訟後,管委會曾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取得三分之二同意,並在專有人(清盈資產)沒有表示異議,視同同意前提下,完成分戶牆變更為通道的合法程序。

 

再次詢問建照科,建照科僅表示,此次清盈資產申請「分戶牆變更」,是在清盈專有地內,如果管委會在專有人同意,也取得三分之二同意權,則該爭議可向公寓大廈管理科申訴。

 

三年前敗訴,三年後執意變更的原因?

 

三年前清盈在纏訟後,既已敗訴,需維持通道,並在管委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出席,且沒有提出異議,為何這次又執意將通道封鎖?

 

據店家表示,B棟1樓美食街因招商不力,流動率高,有兩個店面空窗已久,也有店家抱怨清盈未在產品屬性加以區隔,導致同類廠商互相競爭。店家猜測,或許因此遷怒A棟廠商,才有此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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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戶牆材質不防火,違法裝修?

 

B棟1樓的清盈資產雖握有工務局建照科的核可,但施工的牆面僅簡單標示:「本牆面業經申請室內裝修,核准施工為合法建築,切勿私自毀損,若有毀損、破壞情事,本公司必以刑事毀損罪報請檢警處理!」

 

但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86條規定,分戶牆及分間牆構造依左列規定:「連棟式或集合住宅之分戶牆,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該處之樓板或屋頂形成區劃分隔。」

 

但一來,現場作為分戶牆的牆面疑似木材,並未標示為防焰材質。此外,此通道正好位於午間用餐人潮尖峰時,最近的兩個逃生出口中間,萬一其中一個逃生出口被阻,將發生什麼危險,實在無法預料。

 

位於2001年起火處下方,卻因個人私怨封鎖原有通道,萬一再發生意外,後果堪虞。

 

而主管機關明知此地產權細故已久,不僅未積極處理,更漠視民眾陳情的聲音,僅以各局處分屬不同法令、區域範圍,大打太極拳,或許是更需檢討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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