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編輯部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根據14日起生效的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條文,如果旅客從如大陸等非洲豬瘟發生國家入台,違規攜帶豬肉類產品入境,第1次罰新台幣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14日起也加強在桃園機場進行各項旅客行李檢查,檢疫犬也針對多班從中國大陸等地飛抵台灣的班機進行抽檢,同時也在桃園機場加強宣導,希望旅客不要將相關肉製產品帶入台灣。
檢疫犬穿梭在桃園機場旅客入境行李轉盤附近進行巡檢,雖未發現有旅客攜帶肉製品入台,卻零星發現有旅客攜帶種子、水果,而被嗅覺靈敏的檢疫犬發現,隨即在檢查後,將違規攜帶檢疫物集中棄置銷毀。
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副分局長林崧受訪表示,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擴散到台灣,新法從今天凌晨0時開始實施,自疫區攜入豬肉及豬肉製品者,首罰5萬元,旅客不可不慎。另外從9月18日到13日為止,依照舊法在桃園機場共查出131件違規攜帶肉製品裁罰1萬5000元等案件,14日起將適用新法,旅客若違規將提高罰則,呼籲旅客要特別留意。
他談到,為阻絕疫情於境外,各抵台的航空公司班機都會在班機降落前宣導,出境旅客在報到櫃檯時,航空公司也會夾入檢疫宣導文宣,宣導全民防疫的重要性。